如下
1、受理與補齊
攜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及身份證正反兩面複印件,2份勞動合同原件,以及複印件1份。社會保險(養老保險)至少6個月的證明,居住證申請表
2、材料移送
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應當於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辦資訊、申辦材料移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公安部門。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覈定
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就業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4、公安部門覈定
公安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辦資訊、申辦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投靠、就讀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覈定。
符合辦理條件的,通知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5、簽發、制證、領證
《上海市居住證》由市公安局統一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