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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出事故責任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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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出事故責任劃分

    (1)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爲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係的人員。

   (2)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        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

   3)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