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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停水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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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停水法律規定

物業管理部門無故停電停水行爲都是違法的,侵犯了業主的公民權利。業主有權向供電供水部門反映情況以及向政府管理部門反映情況,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犯行爲,及時糾正違法做法,及時恢復供水。如果存在個別糾紛現象,應雙方共同協商,避免矛盾升級。

物業管理公司無權停水停電。

目前,一些物業公司爲便於收費管理,通常規定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捆綁收取,對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的住戶,物業公司通常採取停水、停電手段。

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簽訂的是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與供電局、自來水公司之間簽訂的是供水、供電合同,這是兩個相互平行、相互獨立的法律關係。

物業公司只是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維修和保養,並不是水、電的供應方。水、電的提供者是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業主與自來水公司及供電局之間的供水、供電係一種合同關係,只有當業主出現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的情形時,自來水公司或供電公司纔有權停止供水、供電。

由上述可知,物業公司是提供物業服務的,而供水供電是供電和供水部門的職責,物業公司利用工作之便採取這種行爲,肯定是不對的。如果直接停水停電的話,物業公司是有錯的,因爲作爲物業公司是要以維護小區和諧爲原則,可以透過業委會、居委會協助做欠費業主的思想工作,達到追繳物業費的目的。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透過訴訟的程序去維權。

作爲業主可以向當地的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委會等去反映。如果實在處理不了的話,可以透過訴訟的程序去維權。

如果供水、供電公司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麼在業主拖欠水電費時,物業公司則可以以供電供水部門的名義對業主停水停電。如果供電供水部門沒有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物業公司作爲供水供電合同外第三人,當然無權對業主停水停電。如果物業公司據此停水停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受損業主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侵權責任。

1、物業公司無權利停業主水電o只有在用戶違法情況下,自來水公司主管部門可以停水。2、向物業投訴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門是當地的房地產進行政主管部門,比如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3、如果投訴不管用,就透過法律途徑,法院訴訟也可以解決,並且通常可以訴訟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