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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是行政單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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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辦是行政單位嗎

街道辦是行政單位,是人民政府的最基層行政單位,它替政府行使最基層的行政管理職能,所以它在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序列。

不是行政單位,街道辦事處是縣、區政府的派出機構,承擔着部分政府職能,但不是一級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負責人不具備法人資格。

一、街道辦事處是行政機關嗎

1、街道辦事處是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是街道的行政機關。由於街道這一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的法定地位來源於街道辦事處,不同於鄉、民族鄉、鎮等其它鄉級行政區劃單位,是先設立道辦事處再設立街道,而不是先設立街道。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接受監督,確保行政權力依法正確行使。

第六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

二、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是什麼

街道辦事處主要職責如下:

1、強化公共服務。負責轄區綜合事務管理,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監察等行政管理職責

2、加強社會管理。加強平安建設宣傳、普法教育、矛盾糾紛調處、做好羣衆來信來訪處置、民族宗教、社區矯正等工作,建立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

3、優化發展環境。配合搞好轄區產業規劃,爲招商引資、產業結構調整等提供良好服務

4、加強村組織建設。加強村組織建設和村幹部隊伍建設,指導村自治組織工作,加強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居民監督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建設

5、完成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