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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於外傷,哪怕是極其細微的,也知道要避開而對於內臟的損傷,哪怕是非常嚴重的,也不知道避開。
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外部對人體的傷害,比羽毛還輕,因爲大家看得到可以馬上處理內部對人體的傷害,比泰山還重,因爲大家無法察覺以至於根本無法規避。簡單來說就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還可以理解爲要重視內因對事物變化發展的決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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