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局和社保局是一個單位,現在都隸屬於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醫保局是負責受理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醫藥費統籌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務,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離休幹部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
社保局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行政事務機構,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是負責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項業務的部門。
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各項業務
概述:籌集、管理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
機構: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和工會經辦機構
職責:負責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是一個以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模式爲基礎,以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的工作平臺爲依託,由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城鄉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和工會經辦機構共同組成的組織實體。這些機構分別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民政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負責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合同,並對其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結算和支付負責編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預算、決算行政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