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公里—70公里
     一般情況下,當站間距離較小時,若列車停站率較高,則旅行速度較低,運輸服務質量不高若列車停站率較低,則車站投資效益不高。而當車站分佈距離較大時,需考慮較快列車的越行條件,對線路能力影響較大。
      高鐵速度值達到250km/h,高鐵在執行期間的加減速所需距離是16km,合理的兩個站場間距離是大於32km。
     高鐵速度值達到300km/h,高鐵在執行期間的加減速所需距離是26km,合理的兩個站場間距離在50km—60km。
     高鐵速度值達到350km/h,高鐵在執行期間的加減速所需距離是35km,合理的兩個站場間距離在60km—70km。
高鐵車站間距要求是根據各個地區發展狀況不同來設定經濟發達地區,車站間距相對短一些,有些地區人煙稀少,站間距離相應較長,車站間距最短也在20公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