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是當事人對原審判決不服,上訴被駁回,等情況下,按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是可以提出再審申請的。申請書可以這樣寫:尊敬的某某法院,我是原審某字某號判決書的原告或被告,我對原審判決不服,按照訴訟法第幾款第幾條規定,向某某法院提出再審申請。請給予再審爲盼。再審申請人某某。
申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標題,標題有兩種寫作方式,一種是直接寫申請書,另一種是在申請書前添加內容
2、稱謂,標題頂格寫明接受申請的單位、組織或相關領導
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請的主體,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說明理由。理由要客觀充分,事項要寫清楚簡潔
4、結尾,結尾說明慣用語特此申請、請領導幫忙解決、希望領導研究批准等,也可以用此致、敬禮禮貌用語
5、署名日期,簽名、日期個人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單位申請應寫明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註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