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值得歌頌並使人感動流淚。
引
清趙翼《甌北詩話·白香山詩》:“蓋其得名在《長恨歌》一篇。其事本易傳。以易傳之事,爲絶妙之詞,有聲有情,可歌可泣。”
鄒韜奮《青年運動與抗戰》:“其中爲國犧牲的可歌可泣的史績,尤罄竹難書,令人感奮。”
亦作“可泣可歌”。 夏衍《心防》第二幕:“說起來實在是可泣可歌。”
可歌可泣
拼音:
kě gē kě qì
解釋:
可:值得歌:歌頌讚揚泣:流淚。形容英勇悲壯的事蹟值得歌頌並令人感動的流淚。
出處:
明 海瑞《方孝儒臨麻姑仙壇記跋》:“追念及之,可歌可泣。”
語法:
可歌可泣聯合式作謂語、定語含褒義。
示例:
《長恨歌》一篇,有聲有色,可歌可泣。(清 趙翼《甌北詩話》卷四)
先烈們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蹟令我們感動。
近義詞:
悲喜交集
反義詞:
歌功頌德、悲喜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