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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五科孝服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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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五科孝服指哪些

一、斬衰

喪服名。衰通“縗”。五服中最重的喪服。古代,諸侯爲天子,臣爲君,男子及未嫁女爲父,承重孫(長房長孫)爲祖父,妻妾爲夫,均服斬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爲母,承重孫爲祖母,子婦爲姑(婆),也改齊衰三年爲斬衰。女子服斬衰,並須以生麻束起頭髮,梳成喪髻。實際服期約兩年餘,多爲二十五個月除孝(“三年喪二十五月畢”)。

二、齊衰

喪服名。齊,下衣的邊。齊通纃,衰通縗。是次於“斬衰”的喪服。周代,父在父母服齊衰杖期,父卒服齊衰三年。唐代,爲母,父在父卒皆齊衰三年子婦爲姑(婆)亦齊衰三年。至清代,凡夫爲妻,男子爲庶母、爲伯叔父母、爲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爲父母,孫男女爲祖父母,均服齊衰一年,杖與否,各有規定重孫男女爲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玄孫男女爲高祖父母,且齊衰三月。

三、大功

亦稱“大紅”。喪服名。清代,凡爲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爲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記·孝文帝本紀》:“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裴駰集解:“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禮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爲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爲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爲衆子婦,爲女之出嫁者祖爲衆孫爲兄弟之子婦......爲兄弟之子爲人後者。”

四、小功

亦稱“上紅”。喪服。清代,凡爲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爲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儀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爲人後者爲其姊妹嫡人者。”

五、緦麻

喪服名,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爲細。清代,凡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