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規定是內外機包修6年。整機3年,壓縮機5年包修。保修期內,出現維修超過三次,未修好,需要第四次維修的,可要求廠家換新機。一般大品牌的空調的保修期都是會在此基礎上適當延長的。
但是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屬於包修範圍: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非指定的特約安裝維修點安裝、維修造成的(包括消費者自行安裝或拆運修理的)
3、無包修憑證及有效發票或購買證明的
4、有效憑證、包修憑證不符或塗改的
5、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壞的
6、處理品已超過保修期的產品。參見各大空調商的服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