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存在風險。
估計題主的先結婚就是先請客同居,讓外面知道自己結婚了,但是沒有去民證局領證。這在當今年輕人中比較多,說可以是因爲透過同居會發現生活中兩個人是不是能相互包容,體諒,如果感覺舒服,就去領證,如果存在不能包容的矛盾,就分手。
說存在風險是如果不和諧分手,法律不保護,可能導致財物,情感方面受損的問題。
不可以先結婚兩年後再領證。因爲那樣的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到法律保護。出現任何意外也不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並且出生的孩子也沒有合法的身份。所以必須先領證再結婚,這纔是正常的結婚過程。纔是受法律保護的,也是名正言順的婚姻
不可以。現在民法典已經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的合法性。婚姻登記是婚姻合法的唯一途徑。沒經過婚姻登記只是誰同居,如果發生糾紛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