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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覆是:沒有拒交的理由。我們大家都知道,商鋪的營運,一般都是在商場,或者是商務樓內。商鋪的整體管理都會由物業公司負責,整個商場的保潔保安,還有水電的統一供水供電,都是由物業在統一安排。如果與物業公司存在矛盾,物業費還是得繳納,但可以透過另外的途經協商解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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