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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爲:原來指骨髓的味道很好,吃下去非常美味,之後還想再嘗試。指經歷過一次之後,還想要再次嘗試。這個詞作狀語、定語用。這個詞屬於貶義,可以形容做某事原來是爲了滿足一時的貪心或新鮮感,但做完這件事後覺得滿足或者刺激,之後還想繼續做,甚至可能會演變成習慣、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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