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所在地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社保轉出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覈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轉出辦理材料
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個人帳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及《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在《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