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
2、
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3、
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中“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規定
4、
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1、
家庭由家庭主申請人和其他家庭申請人構成,申請人總數不得少於2人
2、
家庭主申請人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的規定
3、
其他家庭申請人限於家庭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應當符合本細則第九條中“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的規定
4、
所有家庭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