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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員只交工傷險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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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員只交工傷險可以嗎

不可以。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在我國,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司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包括社會保險的相關條款,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金。

也就是說,社會保險是公司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的,工傷保險包括在社保裡,不可以單獨購買。

企業不能為職工只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