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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來的孩子如何上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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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來的孩子如何上戶口

撿來的孩子直接上不了戶口。撿到孩子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報案,經確認找不到孩子的生身父母,孩子將會被送到當地的福利機構。想領養必須年滿30週歲無子女,有固定住所,穩定的收入,無犯罪記錄,具備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孩子。

如果是撿來的孩子上戶口必須按照國家有關程式辦理,第一、撿來的孩子必須首先報警,由派出所進行尋找家屬工作,超過一定時間限制無法找到家人的,由派出所聯絡民政部門進行安置,個人想要領養孩子的,要去民政局進行申請,申請批准後,方可持有關手續去派出所辦理孩子戶口。

撿來的孩子上戶口,首先要到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說明撿到小孩的情況及過程,並開具證明。拿著證明,帶著孩子再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領取收養登記證,再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帶孩子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