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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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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户口需要什麼材料

註銷户口需要的證件和流程,按照不同的情況分為以下幾種:

出國定居人員户口註銷:

憑出國護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同時收繳身份證。

參軍入伍户口註銷:

憑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註銷手續。

死亡人員户口註銷:

1、正常死亡的,持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火葬場出具的火化證明、户口本、死亡人居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需持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的火化證明、户口本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

3、無上述證明的,可以憑村委會、居委會證明或單位證明,經轄區民警核實後給予註銷。

註銷户口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自然人正常死亡的,其户主、親屬、撫養人或鄰居需攜帶死亡醫學證明、火化證、《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自然人非正常死亡的,其户主、親屬、撫養人或鄰居需攜帶縣級以上公安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或火葬場的火化證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户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户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注銷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一、憑《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本市户籍居民死亡,其親屬、户主、撫養人或鄰居可為其申報死亡登記。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3)死亡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4)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

(5)在國(境)外死亡的,提交死亡地國家出具的死亡證明和及中文翻譯件,或者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死亡的認證書。

3.辦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審核,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4.工作要求

(1)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第二、三、四聯加具註銷户口意見,民警簽名,蓋章收取第二聯存檔

(2)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3)註銷户主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員需確定新户主的,應在註銷時一併確認新户主並變更户內其他成員的家庭關係

(4)收繳居民身份證,收繳集體户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在居民户口簿上蓋註銷章。家庭户整户註銷的收繳居民户口簿。

二、憑法院宣告死亡書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1)户主、親屬、撫養人或利害關係人為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市户籍居民申報死亡登記。

(2)户主、親屬、撫養人或利害關係人為被法院判決執行死刑死亡的本市户籍居民申報死亡登記。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法院判決/裁決書被執行死刑的提交相關法律文書

(3)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4)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

3.辦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審核,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4.工作要求

(1)收繳居民身份證,收繳集體户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在居民户口簿上蓋註銷章。家庭户整户註銷的收繳居民户口簿。

(2)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3)註銷户主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員需確定新户主的,應帶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及户口地址房產證,註銷時一併確認新户主並變更户內其他成員的家庭關係。

三、經調查核實死亡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公安機關在案件辦理、人口調查或户口清理整頓工作中,發現並核實已經死亡但未註銷户口的,要求其家屬、撫養人或利害關係人前來辦理死亡人口的户口註銷手續。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3)申報人的居民身份證。

(4)申報人對死者作出的死亡情況説明

3.辦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審核,派出所社區民警調查審核並作出情況是否屬實的意見,户籍窗口辦結。

4.工作要求

(1)收繳居民身份證(屬集體户的收繳集體户常住户口登記卡),在居民户口簿上蓋註銷章,家庭户整户註銷的收繳居民户口簿

(2)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3)註銷户主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員需確定新户主的,應帶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及户口地址房產證,註銷時一併確認新户主並變更户內其他成員的家庭關係。

四、出國(境)定居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本市户籍居民經認定在國外已入籍或擁有永久居留權的,或者經批准單程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註銷户口通知》或《領取出境定居證件通知書》

(3)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4)出國後未註銷户口,經公安機關調查已取得外國國籍、永久居留權、港澳永久居民身份、台灣户籍的,憑公安機關公函註銷。

3.辦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審核,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4.工作要求

(1)持《領取出境定居證件通知書》申請的,在辦理註銷户口後填寫“户口註銷情況”欄,並加蓋“户口專用章”

(2)持《註銷户口通知》申請的,辦理註銷户口後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3)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交個人書面遺失聲明,並在其户口底冊和《註銷户口通知》或《領取出境定居證件通知書》中註明身份證已遺失

(4)户主註銷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員需確定新户主的,應帶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及户口地址房產證,註銷時一併確認新户主並變更户內其他成員的家庭關係

(5)收繳居民身份證,收繳集體户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家庭户整户註銷的收繳居民户口簿

(6)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五、重複(虛假)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中國公民同時登記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户口,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其中的虛假户口或遷移後未註銷的重複户口,應予註銷。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形:(1)重複遷移形成的户口(2)應遷未遷、應銷未銷的户口(3)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的户口(4)虛構或捏造事實取得的户口。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本人所有户口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3)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情況材料。

3.辦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申請,在4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核意見後,呈報縣(區)户政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批意見。

4.工作要求

(1)收繳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

(2)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六、參軍服役註銷户口

1.辦理條件

本市户籍居民應征服現役或入讀軍校的。

2.需提供和審核的證明材料

(1)《註銷户口申請審批表》

(2)《入伍通知書》或《軍校錄取通知書》

(3)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屬集體户的,提供集體户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

(4)已服現役未註銷户口的,憑申請人《軍官證》和所在部隊出具的證明辦理註銷。

3.辦理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審核,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4.工作要求

(1)在居民户口簿上蓋註銷章(收繳集體户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記卡)。不收繳居民身份證

(2)出具户口註銷證明

(3)户主註銷户口留下其他家庭成員需確定新户主的,應帶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及户口地址房產證,註銷時一併確認新户主並變更户內其他成員的家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