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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研究生面試的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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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研究生面試的具體流程

推免生複試的流程

1、推免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完成用戶註冊,填報好個人資訊和報考志願,等待招生單位的複試通知。推免生在填報志願前應認真閱讀各招生單位發佈的接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

推免生(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推免生除外)可同時在系統填報三個平行志願(不分主次),每個志願在提交後的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期間招生單位下載報名資訊並決定是否允許考生參加複試。

志願提交48小時後仍未接到複試通知,複試未透過,或拒絕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志願提交48小時內,如招生單位透過系統明確拒絕推免生申請,推免生可立即填報其他志願。

2、提交報考志願後,招生單位將透過“推免服務系統”反饋是否同意推免生參加複試的通知。推免生應及時登入系統,檢視相關通知資訊,如收到複試通知,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透過系統回覆是否同意參加複試,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複試通知。

未透過系統確認接受複試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單位錄取。推免生如同意參加複試,應按招生單位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推免生複試。

3、透過複試的推免生,將收到招生單位透過系統發送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的時間內透過系統答覆是否接受錄取通知,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待錄取通知。待錄取通知可拒絕多個,但只能接受一個。

如接受,推免生即成爲該招生單位的待錄取考生。推免生接受招生單位發放的待錄取通知後,不能再填報其他志願,或接受其它複試、待錄取通知,其他招生單位也不能再向該推免生髮放複試或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未透過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則錄取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