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審覈時間:2021年12月13日-15日共三天。
現場審覈確認時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地戶籍的考生:
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②本人戶口本原件(屬集體戶口的,需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加蓋公章(騎縫)的戶主頁及本人戶口頁複印件,蓋章模板詳見附件2)
③健康申報表(附件3)
④畢業證書原件。
(2)持本地居住證的考生:
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②居住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③個人承諾書(附件4)
④健康申報表(附件3)
⑤畢業證書原件。
(3)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②學生證(需有學校名稱及當年註冊資訊)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原件(學籍證明需有完整個人資訊,學籍證明樣本詳見附件5)。
③健康申報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