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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的家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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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的家境怎麼樣

宋江經常在別人危難之時施以援手,又因爲出手闊綽,所以得到了“及時雨”的綽號。

宋江揮金如土不禁讓人產生一個疑問:宋江怎麼會那麼有錢

宋江生在山東鄆城縣的一個地主家庭,父親宋太公有田有房,是當地的一個富戶。按照《水滸傳》中的描寫,宋太公大約與史進的父親史太公類似。滿打滿算,宋家只能算是一個殷實的中產之家,絕不是大富大貴之家。所以,宋江不是富二代。

宋江在鄆城縣當一個不入流的押司,就是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跑腿辦事員。雖說有“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但那也是對知府這種相對進階的官而言的。宋江連一個知縣都沒混上呢,工資收入肯定非常有限。想要過好小日子,宋江的工資估計差不多,但要想在人前有排面,那肯定是不夠的。

無論是宋家莊的家產,還是做小吏的微薄俸祿,都不可能支撐得了宋江如此開銷,並無太多固定資產的宋江,到底錢從何來流放之行便暴露了宋江的生財之道!

北宋政治家沈括編纂的《夢溪筆談》中有記載:“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求賄爲生,往往致富者”。

一語道破天機,宋江在鄆城縣政府打工的工資微薄到可憐,而且還不夠穩定,別說到處揮金似土賙濟他人,甚至連自己的溫飽問題都未必能解決,所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宋江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灰色收入,是一個靠收受賄賂爲生的隱形富豪!

說到這,咱們就不得不研究下宋江的具體工作內容:

宋江的職位是押司,具體工作就相當於文祕和師爺角色,大概就是負責整理文書,卷宗,訴狀,下發公文等一系列具體流程化工作,是個能直接影響到縣裏一把手最終決策方案的重要崗位。

咱們看《水滸傳》中第二十回,宋江有個手下叫張文遠(也就是和閻婆惜通姦的情夫),職位是貼書後司,是宋江的助手,是比宋江地位還低的小吏,別看地位低微到不能低微,但張文遠卻在宋江謀殺罪名成立後,卻能直接掌控縣長時文斌的審案態度,不但如此,張文遠還慫恿閻婆去上州里告狀,雖然時縣長有意包庇宋江,但在張文遠軟硬兼施的手段下不得不秉公辦事,儘管很不情願,但還是派朱仝和雷橫帶人去抓捕宋江。

區區一個宋江的手下尚有如此大能量,何況是沒有犯案之前的宋公明而且宋江盤踞鄆城縣多年,根深蒂固,黑白兩道通吃,從黑社會鄉長晁蓋,到縣政府刑警隊兩位隊長朱仝雷橫,全部和他交情摯厚,甚至都拿他當大哥,宋江儼然就是鄆城縣“地下組織部部長”,徹頭徹尾的地頭蛇。

因此,憑藉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和有求必應有難必幫的顯赫名望,再加身居重要崗位能左右地方政府決策態度,使宋江在鄆城縣真正做到手眼通天,這就是宋江謀取大宗灰色收入的強硬資本,不誇張的說,宋江在當地跺一腳地皮都顫三顫。

宋江既然有這麼大能量,具體是從哪些是事務方面謀求灰色收入呢

首先咱們看北宋年間,距離當今社會有八九百年曆史,那個時候不可能像現代社會一樣有花樣繁多的商業模式,根本不存在房地產,旅遊,能源,交通等等一系列支柱產業,當時的縣政府更多是充當稅務局,公安局,法院等職能,主要負責收稅,維穩治安,和訴訟打官司。

但僅治安,訴訟兩項工作內容,就足以讓宋江摟錢摟個溝滿壕平,治安口工作主要是捕盜抓賊和各類刑事案件,可抓可不抓的,宋江稍微運作,在文書證詞上面稍下功夫,或者在知縣大人面前略盡美言,就能不抓。

抓了後可放可不放的,宋江稍加打點疏通,就能立馬釋放,這麼一來,主動送上門的“感謝費”能少的了嗎

就算是遇見非抓不可的要犯,宋江同樣能榨出油水,比如晁蓋就是最好的例子,上級部門到下屬縣城抓捕要犯,首先要通報當地縣城進行配合抓捕工作,但按流程走,通報文書要先透過縣政府押司,然後再轉交知縣,最後由知縣下達逮捕命令,才能帶兵抓人。

所以上級抓捕命令傳達到下屬縣城時,第一個得知抓捕消息的就是縣政府當值押司,也就是宋江所在的崗位,所謂近水樓臺先得月,宋江不知道當了多少次“內鬼”,不知給多少犯事的“好漢們”通風報信使他們逃過抓捕,當然,事後的酬謝還少的了嗎

就拿宋江給晁蓋通風報信來說,後來晁蓋派劉唐給宋江送來100兩黃金酬謝,摺合當今購買力約爲人民幣一百萬元,宋江沒敢收,那是因爲晁蓋的案子太大,宋江擔心留下通匪罪證而得不償失,所以才拒絕收取,但這足以證明宋江的財路到底有多野!

所以,宋江絕非是秉公執法的廉吏,而是一個貪污腐敗的墨吏,他利用手中職權縱容包庇無數犯案人員,爲很多江湖中人充當白道保護傘,同時又利用鉅額灰色收入救助了無數窮苦百姓,無論好人壞人,只要有求於他他無有不幫,沒有人不念宋江的好,因此黑社會拿他當大哥,老百姓拿他當慈善家。

所以作者施耐庵評價宋江:“刀筆精通,吏道純熟,有養濟萬人之度量,掃平四海之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