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從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應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檔案規定,度煙臺市對行政區域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最低繳存基數進行了調整。
煙臺市公佈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1年度繳存基數上限:22085元
2021年度繳存基數下限
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1730元
市直及其他區市:1910元
執行時間: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