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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我軍是什麼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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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我軍是什麼兵役制

從1956年開始,中國人民解放軍由自革命戰爭時期形成的志願兵役制(募兵制)改爲義務兵役制(徵兵制)。 從那時起我國建立了定期徵兵、退伍制度,對加強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設和後備力量建設起了重要作用。實踐證明,這是一部比較好的兵役法。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開始實行義務兵役制,所以56年我軍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