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科四預約三個時間規則

心理 閱讀(1.08W)
科四預約三個時間規則

科目四預約時間規則如下:

1、考試計劃:受理申請人考試預約申請,並於考試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對於考試計劃未約滿的,可以延長至考試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預約申請。

2、透過計算機系統彙總考試預約資訊,按以下規則對預約申請人進行自動排序:首次預約科目一考試的,按照駕駛證申請受理時間排序。非首次預約科目一或者預約其他科目考試的,按照上一次考試時間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