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許多電視劇裏,都會有這樣的情節,男子英雄救美之後,被救的女子都會說,小女子無以爲報,只能一生相許。
這也是典型的還情債,覺得你對她的好,超過了她償還的能力之外了,便選擇用感情和人來彌補你。
但其實這樣的感情,並不能稱之爲愛情。
某種程度上更像是同情吧,你對我這麼好,我要是對你不好,我好像會很對不起你。你給我買了這麼多禮物,我總會覺得心中有愧。我虧欠你,那我就做你女朋友吧。
如果你因爲感動和一個人在一起,要知道那不是愛情,而是同情。像是報恩,更像是還債。
想換情債的人心理,很有責任,有愛,對對方是真心地愛,也久久不能忘懷對方給他的愛,被對方的關懷和幫助深深記在心裏,不能遺忘也不能辜負,一心想着去回報,這樣心裏纔會舒服,不然餘生總會被這份情折磨着,內心揹負着,是真性情的心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