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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區電動車上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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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區電動車上牌規定

電動自行車的規範標準:最高時速25km/h,電池電壓48V、限重55kg、必須安裝腳蹬。購買時一定向商家諮詢清楚保護車輛要符合國家上牌標準、開具發票、合格證,能夠上長期牌照,可以允許乘載12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電動輕便摩托車、動力摩托車歸屬機動車類,需要上牌照、考取駕駛證、購買保險。

電動輕便摩托車上牌標準:必須有電摩生產資質、例入工信部目錄、3c認證、最高時速50km/h、電機功率沒有強制性要求,電壓無限制、不允許載人、申領藍牌。

電動自行車應該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二)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三)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四)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五)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六)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

云溪區電動車上牌最新的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是電動機必須具有腳踏能力,最高設計速度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動機功率不超過400瓦,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