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
退市後申請重新上市,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非淨利潤均爲正值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
【2】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超過3億元
【3】公司各方面已經達到重新上市的相關條件
【4】公司已全面糾正重大違法行爲,並且把欺詐發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爲有關的責任人員撤離。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對於退市的上市公司,只要滿足相關條件下,是可以申請重新上市的。
當然可以啦。只要經門審計業績恢復正常,與退市相關的問題得到整改解決,相關的責任人不再參加公司的日常經營,經證監會審覈同意,可以重新上市。
在股市中,達到退市條件的股票會採取退市措施,股票則進入三板市場繼續交易。如果滿足一定條件後,是可以重新申請上市的。退市股票是有可能重新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