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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拿戶口本查子女的住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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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拿戶口本查子女的住所嗎

不能

首先,個人住所屬於隱私權,如果父母連自己子女的住所都不知道,那說明子女肯定不想讓父母知道,如果拿戶口本去相關部門去查,應該是違反子女意志,也就是說有可能侵犯個人隱私權,相關部門也可能違反紀律規定。所以不能拿戶口本去查。

可以,也不可以,可以是因爲是父母,擔心子女的安全,有權利知道自己子女的住所,看看自己的子女是否安全平安,不可以嘛,是因爲子女也有自由,畢竟子女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間,也有自己的隱私,因爲每個人的隱私不管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幹涉

該項應根據當事人的年齡及戶口所在地的具體政策而定:

1、在當事人未年滿18週歲,未與父母分立戶口的前提下,當事人購房後,戶主是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查詢該項的

2、在當事人已經年滿18週歲,並單獨立戶的前提下,父母未經當事人授權,是不能辦理該項的

3、憑戶口本、身份證查詢戶內成員(包括本人)的名下房屋登記戶口的資訊,不是每個地區的派出所都可以受理該項,具體應事先諮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爲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