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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進階教師晉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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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市進階教師晉級條件

一、學歷、資歷方面

1、提供符合申報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2、提供二級教師的任職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3、提供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提供繼續教育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5、提供任現職(二級教師)以來年度考覈爲合格以上等次的證明(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同時在評審表中如實填寫,由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二、能力條件方面

1、提供反映較好完成學生思想道德教育任務的實證材料(如經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個人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書面總結材料和相關獲獎證書等)。

2、提供一篇具有一定見解的教育教學經驗總結(不少於2000字)。

3、提供體現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工作量飽滿的實證材料。

① 近三年來各學期課程表及出勤情況證明。

② 近三年來各學期教學計劃。

③ 經學校驗證的上一學年原始、完整的教學設計,並從中自選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典型課例。

以上各項材料均須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4、提供擔任班主任等工作2年以上的材料。

① 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學校證明(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② 班主任工作經驗總結材料1份。

③證明班主任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實證材料,如學校及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獲獎證書等。

④ 沒有擔任班主任,可提供擔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負責人或兼任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上述三方面材料,年限要求同上。

5、提供參與校本培訓、校本教研方面的材料。

每學期聽其他教師、特別是本學科教師的課及參加研討活動不少於8節(次),每學期開設校內公開課不少於1節(次)須提供至少3學年6個學期的聽課及參加研討原始記錄校內公開課原始教學設計及三位聽課人原始評價意見(所有材料須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

6、城鎮教師,提供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經歷的實證材料。

三、業績條件方面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二:

1、被評爲縣級以上優秀教師或骨幹教師(提供表彰證書原件)。

2、作爲班主任其所帶班級被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先進班集體等稱號。

3、獲得市級(鄉村教師縣級)以上優秀教學成果、優秀教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

4、在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等各類學科教學類評比中獲市級二等獎(鄉村教師縣級二等獎)以上。

5、 參加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活動,獲市級三等獎(鄉村教師縣級二等獎)以上1次,或縣級二等獎(鄉村教師獲縣級三等獎)以上2次。

6、從事藝術和體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本人在教育、文化、體育部門主辦的縣級及以上匯演、匯展或比賽中獲三等獎以上1次。

7、在發展學生個性特長方面做出成績。所指導的學生在參加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創新大賽、科技活動、技能大賽等比賽中獲獎。

8、參加市級(鄉村教師爲縣級)以上教育部門正式立項的教育教學研究課題並結題。。

9、在教育教學綜合測評、績效考覈或年度考覈中至少3次名列前三分之一,並在申報當年由縣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考評課中達到優秀等次。

四、教研科研條件方面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教師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或在市級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2篇初中或小學教師在市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提供學術期刊原件,以報刊社、出版社、學校及社會團體等單位組織名義出版的論文集,不予認可)。鄉村教師不作公開發表論文要求,須提交從事教育教學、關愛留守兒童、班級管理等方面的心得體會或經驗總結1篇。

2、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合著中參與撰寫2萬字以上(提供著作原件)。

3、參加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課程資源開發、新課程實驗等活動,成果在縣以上範圍內推廣使用或公開出版(提供材料原件和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證明)。

4、參加市級(鄉村教師縣級)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電教活動,論文、課件獲市級三等獎(鄉村教師爲縣級二等獎)以上1次,或縣級二等獎。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申報人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須簽署《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誠信承諾書》,承諾所提交的個人資訊、相關證書、論文論著證明材料等真實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