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這個詞語,在古代和現在,都是指做生意的合夥人對利益的分配,比如說兩個人合夥賣東西,本錢100塊,掙了100塊,兩個人約定利潤五五分成,那就是每人分50塊。
平均數就是把所有的數字相加然後除以數字的個數,然後就可以得出平均數了,當然這個是最基本的算術平均。再一個就是加權平均數,把所有的分數乘以對應的權數然後全部加起來,再除以所有的權數之和就可以得出加權平均數了。
分成和平均分的區別
分成:
按成數比例分配錢物 變爲小一些的單位、部分或過程。重點強調是分成多少份,不側重於平等。
平均分:
在人們分物的時候,常常要求做到“公平”,爲了公平而因而要求在“分”的時候,要“分”得“同樣多”。“平均分”由此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