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居民在辦理火化手續時,必須具備兩個證明方可辦理殯儀手續。
辦理遺體火化登記和預訂殯儀車時,必須持亡人《居民死亡證明書》,如實填寫登記亡人身份證號碼。
《遺體火化證》在遺體火化後,在殯儀館骨灰領取處領取骨灰時辦理,領取時必須持直系親屬本人身份證方可辦理。
《遺體火化證》是辦理骨灰存放、骨灰安葬的憑證,今後無《遺體火化證》的,殯儀單位將不予辦理骨灰安置手續
需要。什麼人都需要。
火化手續一般由死者直系親屬辦理,辦理火化手續時需要攜帶的證件(證明),根據死者死亡原因分爲四類:
1、在醫院正常病故的,需提供證件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加蓋醫務科行政章。(死亡證明死因描述不清的,還需攜帶死者的身份證件、直系親屬的身份證件。)
2、在家正常死亡的,需提供證件有:
(1)、轄區派出所、村(居)委會或死者所在單位出具的火化證明,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2)、死者的身份證件
(3)、直系親屬的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