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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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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等級制

是分封制。

西周的等級制度,是周天子在最高一層,然後是諸侯等官位,諸侯的下面是卿大夫、士,最底層就是普通民衆。

西周這種等級制,可幫帝王管理統治國家,但這種建立在血緣關係上的等級制度,分封下去的權利被逐層的自己人把控。

在一個血親裏面的,存在着權利不外流的弊端,不利於人材發現、流動和發展,時常存在着共同腐敗。

西周社會仍然是由貴族、平民和奴隸三大階級構成的。與商代所不同的是,西周各階級內部有較細的等級劃分,等級制度的色彩尤其明顯。

(一)西周的貴族包括周王、諸侯和卿大夫等。

(二)平民稱爲國人,是自由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權利,承擔相應的義務。

(三)庶人,也稱爲庶民。…從事農業勞動,並承擔公田耕作和各種勞役。…他們是受剝削的沒有政治權利的社會等級。但庶人也不是奴隸,…有自己的勞動工具和廬舍,不僅有家室,而且儲存着自己的家族、宗族組織,可以祭祀自己的祖先。

(四)奴隸名稱繁多,並有等級之分。…有皁、輿、隸、僚、僕、臺、牧、圉等。…奴隸來源的多樣,其成分的複雜,是西周奴隸等級化的重要原因。

西周分封制的等級:公、侯、伯、子、男、甸、採、衛、大夫。出自《左傳》襄公十五年載周代的列位等級說:“王及公、侯、伯、子、男、甸、採、衛、大夫各居其列。”西周實行分封制,它與嫡長子世襲的宗法制緊密結合。卿大夫在各自封地裏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長子世襲繼承,其餘庶子作爲小宗分封爲士。這樣,根據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等各級宗族貴族組成的金字塔式等級制機構。各個等級之間的相互關係,既是大小宗關係,也是上下級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