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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爾賽和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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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爾賽和約是什麼

《凡爾賽和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又稱:《凡爾賽條約》),全稱《協約國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協約國)對戰敗國(同盟國)簽訂的和約,其主要目的是削弱德國的勢力。

凡爾賽和約即《巴黎和約》。全稱《協約和參戰各國對德和約》。是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帝國主義條約。1919年6月28日,英、法、美、日、意等戰勝國與戰敗國德國在巴黎西南凡爾賽宮簽訂。1920年1月20日生效。

和約共分十五部分,四百四十條。國際聯盟盟約爲第一部分。其他部分主要規定:德國將阿爾薩斯—洛林交還法國薩爾煤礦歸法國,薩爾區由國聯管理十五年,期滿後經公民投票決定歸屬。萊菌河左岸由協約國佔領十五年,右岸50公里爲不設防地區。德國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瓜分,其在中國山東的權益轉交日本。德國須支付鉅額賠款,並可保留十萬官兵。美國代表雖在和約上簽字,但美國國會未予批准。中國代表因中國人民抗議,未在和約上簽字。由於凡爾賽和約是在帝國主義大國反對蘇俄、宰割戰敗國和犧牲弱小民族利益的基礎上訂立的,它本身就埋下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