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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地基工程施工規範GB51004-2015》規定建築基坑周邊1米嚴禁堆土、堆放物料。根據基坑開挖規定。爲防止坑壁滑坡,根據土質情況及坑(槽)深度,在坑頂兩邊一定距離(一般爲1.0m)內不得堆放棄土。
基坑是在基礎設計位置按基底標高和基礎平面尺寸所開挖的土坑,開挖前應根據地質水文資料,結合現場附近建築物情況,決定開挖方案,並作好防水排水工作。
基坑邊堆放材料安全距離不應小於1米。基坑開挖時,應控制基坑頂部堆放材料及機具與坑邊的安全距離,保證基坑邊坡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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