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好訴狀,去當地法院立案
2、立案後看自己的案子歸哪個審判庭管,然後給被告送達開庭傳票
3、開庭,在法庭上各自陳述事實和理由
4、法院經過審理後下達判決書讓雙方簽字領取
5、領取後15日內都沒有上訴判決就生效
6、判決書中會規定生效後幾日內讓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時候被告不支付的話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直到得到自己該得的款項。
異地的上訴流程和正常本地上訴流程是一樣的,如果您是人在外地的話,基本上委託代理律師,以後除了您本人需要簽字授權的這部分,需要您簽字,其他的時候可以,你本人可以不用到異地。
比如像在個別地區的縣法院或區法院,他們可能有一些送達地址確認這塊需要當事人本人簽字的,這個就需要您本人現場去簽字,必須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