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理事會會長的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爲建設和諧的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二)有序組織召開全體家族會員會議、會員代表會議、理事大會、常務理事會和理事長辦公會議,組織召開理事會下設各分支機構工作會議(或研討會議)。
(三)加強本家族會員同其他宗親會或社團之間的交流與協作。
(四)適時客觀反應家族羣衆需向各級反映的相關情況和要求。
(五)模範遵守、執行本章程及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爲家族事務積極出謀劃策。
(六)制定年度財務計劃並監督落實。
(七)按照需要,適時組織召開全體家族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議及臨時會議。
(八)向全體家族會員會議、會員代表會議和全體理事會議報告家族事務工作及財務管理工作。
(九)對各項事務、業務人員資格審查。
(十)發動和接受族賢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捐贈。
1、主持慈善總會的全面工作。
2、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並檢查上述四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決定其他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