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培訓機構名稱覈准規則

心理 閱讀(1.78W)
培訓機構名稱覈准規則

民辦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名稱中不得含有歧義或誤導性詞彙,不得有違公序良俗。同時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

新設立的以文化教育課程培訓爲主的培訓機構,名稱中不得含有“幼兒園”“學校”“學院”“大學”等字樣,不得冠以“中國”“全國”“中華”“國際”“世界”“全球”等字樣。一般表述爲“××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中心”,不得簡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