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貨交割的保證金份額是合約價值的5%,買賣保證金實行分級辦理,隨着期貨合約的接近和持倉量的添加,買賣所也會慢慢進步保證金的份額。
1、豆粕期貨買賣保證金收取規範
合約接近交割期時買賣保證金收取規範爲:
買賣時間段 豆粕買賣保證金(元/手)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一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10%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六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15%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一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20%
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六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25%
交割月份第一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30%
交割月份第五個買賣日 合約價值的50%
2、豆粕合約持倉質變化時買賣保證金收取份額
豆粕合約持倉質變化時買賣保證金收取規範爲:
合約月份雙方持倉總量(N) 買賣保證金(元/手)
N ≤30萬手 合約價值的5%
30萬手〈N≤35萬手 合約價值的8%
35萬手〈N≤40萬手 合約價值的9%
40萬手〈N 合約價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