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江蘇異地辦身份證步驟

心理 閱讀(1.43W)
江蘇異地辦身份證步驟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覈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覈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覈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週期和任何收費。

二、補辦身份證多久能拿到新的身份證?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