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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個工作日
藥品現場覈查到獲批需要三十日。是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藥品註冊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擬上市銷售的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進行系統評價,並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的審批過程。
再註冊申請,指藥品批准證明檔案有效期滿後,申請人擬繼續生產或進口該類藥品的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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