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規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爲54000元。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標準以上的部分按“分級計算,累計支付”的原則支付。超過54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大額醫療補助金支付,支付限額爲12萬元,支付比例爲90%。
說明:列入醫保範圍的醫療費用=甲類藥品+乙類藥品×90%+准予支付診療項目+部分支付診療項目×85%+部分支付診療項目×80%(一次性材料)+服務設施
統籌基金支付金額=(列入醫保範圍醫療費用-起付線)×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說明:列入醫保範圍的醫療費用=甲類藥品+乙類藥品×90%+准予支付診療項目+部分支付診療項目×85%+部分支付診療項目×80%(一次性材料)+服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