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過程包括以下環節:
1、項目建議書階段
2、可行性研究階段
3、建築策劃階段
4、建築設計階段
5、建設準備階段
6、施工安裝階段
7、竣工驗收階段
8、試執行交付使用階段
爲了順利完成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通常要把每一個工程項目劃分成若干個工作階段,以便更好地進行管理。每一個階段都以一個或數個可交付成果作爲其完成的標誌。
可交付成果就是某種有形的、可以覈對的工作成果。可交付成果及其對應的各階段組成了一個邏輯序列,最終形成了工程項目 成果。
每一個階段通常都包括一件事先定義好的工作成果,用來確定希望達到的控制水平。
這些工作成果的大部分都同主要階段的可交付成果相聯繫,而該主要階段一般也使用該可交付成果的名稱命名,作爲項目進展的里程碑。
通常,工程項目建設週期可劃分爲四個階段:工程項目策劃和決策階段,工程項目準備階段,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和總結評價階段。
大多數工程項目建設週期有共同的人力和費用投入模式,開始時慢,後來快,而當工程項目接近結束時又迅速減緩。
工程建設程序中的階段包括策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竣工驗收。 1、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施工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