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辦部門,城鎮居民到就近的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2、填寫表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請表》一式二份
3、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打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錶》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資訊有誤,要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社保局工作人員,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城鎮居民醫保的辦理方法: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所在地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爲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爲辦理的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