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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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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全稱

是由國家撥款設立的專門爲需要律師服務,但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羣體及其法律規定必須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員)提供無償法律服務,而設立的一種專門的法律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