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轉變:由個體所有制走向集體所有制,由政府管治走向鄉村自治。
四個銜接:
一是做好人員隊伍銜接。繼續落實貧困村第一書記及非貧困村工作隊、駐村幹部派駐工作,有效開展政策業務培訓,將脫貧攻堅人員隊伍轉化爲鄉村振興的有生力量。
二是做好工作機制銜接。按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需要,將鞏固成果任務納入實績考覈與目標責任制考覈範圍。
三是做好政策體系銜接。嚴格按照“四個不摘”要求,繼續落實產業就業、教育醫療、住房飲水及兜底救助政策,確保幫扶工作不缺位、政策落實不斷檔。
四是做好項目資金的銜接。要用好中央已下達的項目資金,紮實落實已備案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