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言內容:
2007年1月21日,浙江台州市***電動車有限公司總經理***到北京與我協商後,我授權其使用我的ZL200602*******號國家專利,並提供了專利圖紙。2007年5月11日,我到浙江台州市進行設備調試,樣品鑑定。
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證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一、書面證人證言格式是怎樣的?
我叫張______,男,56歲,現在濟南市經______路萬紫巷海貨店工作,住槐蔭區______街____號。
我於____年經人介紹到××海貨店當學徒,當時因年齡小(14歲),給李____江家看小孩,當保姆。
李___江、李___淮系同胞兄弟,趙___俊系李___江的妻弟。當時李___江在萬紫××海貨店幹業務員李___淮、趙___俊二人合夥在大觀園經營××海貨店資本耗盡,面臨倒閉。李___江即辭去萬紫××海貨店的工作,回大觀園××海貨店主持工作。並用自己掙的錢,經大觀樓掌櫃周___華介紹,購買了大觀園西門外路東的一處房產。簽訂買賣房契約是在大觀園77號李___江的家裏。參加立約的人,我記得有李___江、周___華、張___廷,當時我也在場。
購買了這處房子以後,李___江重新整理門面,改爲玉記同泰興海味店。在玉記同泰興開業之後,我即被介紹到萬紫××海貨店當學徒。
據我所知,該房產是李___江一人出資購買,房產權是李___江一人的。趙___俊、李___誰都沒有出資。如果需要,我可以出庭作證。
證人:張__________(章)
__(張____所在單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此材料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