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報本單位黨組織批准,擬定候選人名單,然後召開團員大會,黨組織負責人說明相關情況,根據團員人數確定,是成立團支部委員會還是團支部,宣佈人選,然後投票。再選出計票監票人,再按得票多少,確定人選,最後報黨組織批准,確立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委等單數人員。
1、申請。上屆支部委員會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候選人初步名單,報經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同意,確定正式委員候選人。
2、選舉前的準備。擬定選舉辦法,並準備好選票。
3、認真總結團支部的工作。
4、 召開團支部選舉大會。主要程序有:
⑴ 大會執行主席報告到會團員人數_。
⑵ 宣佈下屆支部委員會應選人數和候選人初步名單,提交大會透過,產生正式候選人名單。
⑶ 推薦選舉工作人員,負責監票、唱票、計票工作,候選人不能作爲選舉工作人員。
⑷ 按出席大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發選票。
⑸ 在填寫選票前,說明填寫時的注意事項。
⑹ 宣佈投票次序。
⑺ 由選舉工作人員開箱驗票並報告選舉是否有效。
⑻ 計票。
⑼ 宣佈計票和選舉結果。⑽ 將當選的支委會人員名單報上級團委批准。
5、支委會分工新支委會選舉產生書記,書記主持分工,並寫出報告,報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團組。
6、上級團委批准
⑴ 審批支委會。
⑵ 發文並抄送下一級黨組織,找新當選團支部書記談話。
7、 公佈
⑴ 將上級團委批覆向全體團員公佈。
⑵ 召開支委會議,按正式分工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