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2016年3月24日取消了準生證,現在採取出生登記制度,有些地區直接在計生部門網站上可以辦理。
二、生育服務證辦理
1、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應當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持《結婚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等證明向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街道辦領取《生育服務證》。《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計生辦蓋章後方爲有效。
2、育齡夫妻符合政策規定,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前辦理《生育服務證》。育齡夫妻應先向女方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單位審批後逐級報女方戶籍所在地街鄉計生辦、區縣計生委審批。《生育服務證》經女方戶籍所在地區縣計生委蓋章後方爲有效。
因此大家要知道這方面的規定,生孩子就要在相關部門那裏辦理生育登記,這樣才能符合規定。對於準生證我國早就取消了,現在不需要辦理,對於要生育孩子的家庭來說要知道這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