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親屬迴避是指關鍵人員應迴避的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
普通員工應迴避的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本人與親屬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管理層成員的職務或有直接上下級管理關係的職務
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管理層成員的單位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內控、內審、風險管理、授信審批、投資決策、投資交易等工作。
“同一單位”指銀行保險機構關鍵人員所在機構本部。具有獨立人事管理權限的各級直屬機構、事業部等視爲同一單位。 
法律依據:《關於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迴避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關鍵人員應迴避的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
普通員工應迴避的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